岗位职责

当前位置: 首页 / 岗位职责
工会副主席工作职责
发布时间:2016-05-31浏览量:20850

1、协助工会主席主持工会日常工作,工会主席不在校时,全面负责工会工作;

2负责拟定工会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经工会委员会会议通过后报校党委;

3、协助主席定期组织召开工会委员会会议,传达、贯彻上级有关工作的指示,研究、部署工会工作,总结工会工作经验,不断提高工会的工作水平;

4、有计划地组织工会干部和教职工学习政治理论和业务、科学知识,通过多种形式,教育教职工严格遵守国家政策、法律和各项规章制度,廉洁奉公,忠于职守,进一步激发教职工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

5、组织教职工积极参与学校的民主管理。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密切联系群众,做好调查研究工作,经常了解各工作委员会和各分工会的情况,关心教职工生活,深入了解教职工生活状况,及时向工会主席反映教职工的合理要求、意见和困难,并配合学校帮助解决;

6、组织学校教职工(工会会员)代表大会、工会委员会、分工会主席例会等会议,并组织贯彻实施会议决定;

7、利用工会的优势和阵地,组织好教职工教育、骨干培训、教职工文体活动,不断增强学院的凝聚力;

8、做好上传下达工作,统筹协调工会各项活动的组织和实施,负责各项活动所需用品的购买和发放;

9、按时完成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定期向工会主席汇报工作进展情况;

10、积极主动地搞好工会各委员间的支援协作,完成主席交办的其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