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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业权益与保障
发布时间:2022-11-18浏览量:1101

一.就业陷阱

大部分毕业生在择业阶段会遇到一些不同的陷阱,表现在对毕业生平等权、知情权、隐私权、财产权的侵犯,主要为以下部分:

(一)就业歧视

1.首例身高平等权案,平等权是指依照宪法和法律规定,公民平等地享有权利又同等承担义务,不存在任何差别待遇,及接受国家同等保护的权利,强调任何公民在法律面前不因种族、民族、性别、财产状况、教育程度等存在差别待遇

2.首例艾滋病就业歧视案,就业权是劳动者赖以生存的权利,是各国宪法确认和保护公民的一项重要的基本权利,劳动者享有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的权利

3.为求职大学生忍痛整容,现如今“以貌取人”现象层出不穷,但学而优则仕”才应该是用人单位的择人标准,俗话说,“金无足赤人无完人”,形象与能力兼备的所谓“完人”不一定适应用人单位的管理,所以,长相其实并非那么重要,适应岗位能力强更是一大优势

(二)虚假广告

四种招职陷阱值得警惕,即通过招聘剽窃求职者作品;“三金”协商放弃,假高薪陷阱;招聘单位收费;招聘单位“无限期试用”。

(三)巧立名目,收取费用

一些虚假宣传诱导缴费.巧立名目违规收费.炮制噱头高额收费,我们随时都要注意,多多观察,若侵犯了自己的权益,要及时向有关部门维护自己的权益。

二.签约流程

毕业生在详情了解了自己的工作后,就要进入如下流程,同时需要注意这其中的一些问题:

(一)签约阶段

1.就业协议签订的主体资格问题

2.就业协议的效力问题

3.就业协议的内容不符合法律规定

4.补充条款约定违反规定

5.协议书签订程序不规范

(二)就业报到阶段

不签订劳动合同或者延迟签订劳动合同

2、签订的劳动合同与就业协议书内容不一致

3、劳动合同不符合规范

4、收取押金、培训费

5、延长试用期

(三)合同履行阶段

1.薪酬缩水、待遇不兑现

2、违法加班加点

3、保险问题--很多企业违反国家规定,不给大学毕业生交“五险一金”,使得大学生的劳动权益得不到保障

4、违法辞退

5、违法收取高额违约金

三.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而劳动合同的签定需要当事人了解有关劳动合同的一些内容,如下:

(一)劳动合同必备知识

劳动合同必须以书面形式订立,订立劳动合同双方应本着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二)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

1、劳动合同的期限

2、工作内容

3、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4、劳动报酬

5、劳动纪律

6、劳动合同的终止条件

7、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

(三)劳动合同的生效与无效

1、劳动合同的成立:

劳动合同应当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双方当事人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成立。

2、劳动合同的生效:

依法成立的劳动合同,自成立之日起生效;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对劳动合同的生效约定条件的,自条件成就时生效。

(四)试用期期限规定

劳动合同期限六个月以内的,试用期限不得超过15日;劳动合同期限6个月以上1年以内的,试用期限不得超过30日;劳动合同期限1年以上3年以内的,试用期限不得超过60日;劳动合同期限在3年以上的,试用期限不得超过六个月。

在了解合同条款的同时也要注意一些常见的合同陷阱条款:

1.在本合同期内,若乙方因本人原因提前解除劳动合同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10万元。

2.本合同期内,乙方不许结婚,也不许怀孕

3.在合同中约定,劳动者入职时要向用人单位交纳押金、保证金等。

4.合同约定,在工作期间企业只负担工资,不负责缴纳任何社会保险;发生工伤一律自负,企业概不负责 。

5.合同中,既不写明工作岗位,也不写明工资标准或数额。

6. 合同中,违约金的数额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

7.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当分摊的培训费用。

四.违约问题

违约责任,即违反合同的民事责任,也就是合同当事人因违反合同义务所承担的责任。违约责任特别需要注意的问题是,签《就业协议书》是一项法律行为,关系到维护国家就业计划的严肃性。《就业协议书》在毕业生签字、用人单位盖章、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盖章后即生效,毕业生在签约前要对用人单位情况及工作安排进行了解,不要草率行事,对用人单位的接收条件以及自己的权益要详细了解,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提前出示劳动合同,并将有关事宜在《就业协议书》中注明。如有疑虑应在签约前请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或家长给予指导。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各种合同要留好副本,以备用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利益。

五.劳动争议解决途径

在签订了劳动合同后可能避免不了劳动争议,劳动争议又称劳动纠纷,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因履行劳动合同而发生的争执。这时就需要一些途径来解决此类问题:

劳动争议处理机构: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人民法院

劳动争议处理程序:协商、调解、仲裁、诉讼                                        调解:处理机构为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调解并不是劳动争议仲裁或诉讼的必要条件或必经程序。

仲裁:处理机构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时效期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诉讼:处理机构为法院。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法律规定的终局裁决外,当事人一方或双方则可申诉到人民法院,由人民法院依法审理并作出最终判决。

六.五险一金

劳动合同中规定了五险一金,“五险一金” 的五险指的是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一金“指的是住房公积金。 其中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这三种险是由企业和个人共同缴纳的保费(也就是大家通常多说的“三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完全是由单位承担,个人不需要缴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