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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生留在青岛的政策
发布时间:2022-11-22浏览量:1249

落户是一个城市用来吸引高校毕业生的政策之一。同时,宽松的落户政策也是毕业生们决定是否在这个城市就业发展的因素之一。要说当前国内热门城市的落户方式,毕业生落户应该是最为宽松的,没有之一。那么青岛市高校毕业生落户政策是什么样的?

范围:派遣期内专科及以上学历高校毕业生

1.先落户后就业:派遣期内有在青就业意向目暂未就业的

外地生源专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可根据个人意愿选择到各区公安分局提交申请,办理落户手续。

2.在青就业落户:派遣期内已在青落实就业单位的专科及以上学历高校毕业生,可根据公安部门要求依次到本人合

法固定住所、单位集体户、单位注册所在地区(市)公安部门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3.青岛生源毕业生落户:毕业生到家庭户口所在地/出所办理落户。

毕业生在青岛就业落户,另有住房补贴和一次性安家费用可以领取。

在青就业高校毕业生住房补贴

派遣期内国内普通高校统招全日制研究生:2018年及以后毕业,派遣期内国内普通高校统招全日制本科学历毕业生:2016年以后首次来青就业并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的留学回国研究生:2018年及以后毕业且首次来青就业,并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的留学回国本科学历毕业生在青岛落户后,分别按照本科毕业生500元/月,硕士研究生800元/月,博士研究生1200元/月的补贴标准(其中,紧缺专业硕士研究生1200元/月,紧缺专业博士研究生1500元/月),给予最长不超过36个月的住房补贴。

青年人才在青创新创业一次性安家费

国内普通高校统招全日制研究生、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的留学回国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年龄40周岁以下,硕士研究生年龄35周岁以下(以申报时实际年龄为准)。

2018年6月6日以后,在青岛市行政辖区内就业或创业并在青岛市购买首套商品住房,具有本市户籍的,按照博士研究生每人15万元、硕士研究生每人10万元标准给予一次性安家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