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和加强学生资助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确保资助工作顺利开展,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 《财政部 教育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退役军人部 中央军委 国防动员部关于印发〈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教〔2021〕310号)、《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健全普通高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实施意见》(鲁政发〔2007〕41号)和《山东省教育厅 山东省财政厅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精准资助工作的通知》(鲁教财函〔2021〕58号) 等文件以及预算管理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学生资助资金是指国家、省、市下达威尼斯官网安排的用于落实威尼斯官网本专科生教育的国家和省资助政策的资金、学校资助资金,包括国家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省政府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免学(杂) 费补助资金、服兵役国家教育资助资金、高校毕业生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补偿资金、学校学生奖学金、勤工助学经费等。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的各单位包括为学生资助资金预算编制、执行、决算等职能部门、各学院。
第二章 资助范围和标准
第四条 资助范围及标准:
(一)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奖励特别优秀的全日制本专科生,全校每年奖励名额根据国家分配情况确定,每生每年8000元。
(二)本专科生省政府奖学金。奖励特别优秀的全日制本专科生,全校每年奖励名额根据省级部门分配情况确定,每生每年6000元。
(三)本专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奖励资助品学兼优、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本专科生,全校每年奖励名额根据国家分配情况确定,每生每年5000元。
(四)本专科生省政府励志奖学金。奖励资助品学兼优、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本专科生,全校每年奖励名额根据省级部门分配情况确定,每生每年5000元。
(五)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资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本专科生(含预科生,不含退役士兵学生),每年资助名额按照本专科学生人数的一定比例分配,具体根据国家分配情况确定,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3300元,全日制在校退役士兵学生全部享受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3300元。
(六)学校特殊困难学生免学费。对在我校就读的山东籍全日制本专科生中的脱贫享受政策、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对象等家庭学生免除学费,免除学费标准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
(七) 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招收为军士、退役后复学或入学的学校学生实行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学费减免。学费补偿或国家助学贷款代偿金额,按学生实际缴纳的学费或用于学费的国家助学贷款 (包括本金及其全部偿还之前产生的利息,下同)两者金额较高者执行;复学或新生入学后学费减免金额,按学校实际收取学费金额执行。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以及学费减免的标准,本专科生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16000元,超出标准部分不予补偿、代偿或减免。
(八) 高校毕业生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补偿。对到我省财政困难县艰苦行业工作的高校应届毕业生和县级特殊教育学校任教的高校应、往届毕业生,服务年限连续达3年(含)以上的,实行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补偿,本专科生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16000元。
(九)学生奖学金。
1.思学奖学金
奖励对象:奖励品学兼优,综合素质全面发展,无不及格课程记录,同一学年内需获得国家奖学金学生。奖励标准:16000元/人(含国家奖学金8000元)
2.综合优秀奖学金
奖励对象:奖励品学兼优,综合素质全面发展,无不及格课程记录的学生,同一学年内不可兼得国家奖学金、思学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省政府励志奖学金。
奖励标准:该奖项分为三个等级:
一等奖学金2000元/人,按学生数的2.5%评定;
二等奖学金1000元/人,按学生数的2.5%-6%评定;
三等奖学金600元/人,按参评学生数的6%-10%评定。
3.单项奖学金
(1)锋行卓越奖学金
奖励对象:助人为乐,乐于奉献学生,有比较突出的学雷锋先进事迹。
奖励标准:500元/人。
(2)匠心典范奖学金
奖励对象:在专业技术、技能比赛等方面成绩比较突出的学生。
奖励标准:500元/人。
(3)华章传承奖学金
奖励对象:共分三类。(1)认真学习并努力践行传统文化,《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儒商之道》等传统文化类课程成绩优秀,积极参加各类与传统文化相关的文体活动、竞赛活动(如诗词大赛、君子展艺、纪念孔子诞辰传统文化展演、元旦晚会等)和课题研究,并取得一定成绩、表现突出的学生。(2)参加国学院国学研修班、淑女礼仪班、京剧专修班、书法专修班、古筝专修班等特色班级的学习,取得优异成绩(课程成绩均在85分以上),顺利结业的学生。(3)在国学院获得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学子奖励的学生。
奖励标准:500元/人。
(4)创智先锋奖学金
奖励对象:在学术、科研、创新创业等方面表现出较强的创新意识和能力。取得一定的创新成果,如:在国内外学术刊物上发表论文,特别是以第一作者身份发表的论文;参与撰写学术著作,并在其中承担重要角色;在国际、国内学术会议上进行学术交流,并发表演讲或展示成果;参加国家、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并成功结项;在创新创业大赛中取得校级以上奖项;获得发明专利授权等;积极参加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投身创新创业实践;参与或主持创新创业项目,并在项目中发挥重要作用。在创新创业活动中取得显著成果,如创业项目成功落地、产生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等。
奖励标准:500元/人。
(5)学习进步奖学金
奖励对象:用于奖励同级同专业综合素质评价积分排名进步最大且进步幅度超过30%的学生。大二学生参评,评选标准为该生大一第二学期较第一学期的积分排名情况;大三学生参评,评选标准为该生大二学年较大一学年的积分排名情况,参考学年成绩无不及格科目。
奖励标准:500元/人。
(6)优秀学生干部奖学金
奖励对象:优秀学生干部。
奖励标准:500元/人。
4.企业奖学金
奖励对象、奖励标准、评选要求:相关学院与企业奖学金出资方协商制定具体评选细则。
第三章 资金管理和监督
第五条 学生资助资金纳入学校财务预算管理,各职能部门加强学生资助资金预算编制、执行、决算等管理。
第六条 各单位要加强学生资助资金发放、执行管理,做好基础数据审核,对上报的可能影响资金分配结果的数据和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健全学生资助机构,加强资助队伍建设。各单位要强化财务管理;要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加强学生学籍、学生资助信息系统应用,按时填报各类资助数据,确保资助信息真实准确;要将学生申请表、认定结果、资金发放等有关材料分年度整理建档,规范管理。
第七条 各单位要按照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要求,建立健全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机制,按规定科学合理设定绩效目标,对照绩效目标做好绩效监控、绩效评价,强化绩效结果运用,做好信息公开,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第八条 各单位对资金开展监管和专项检查。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将按照相关规定,不定期对学生资助政策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九条 各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在学生资助资金分配和审核过程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以及违反规定分配或挤占、挪用、虚列、套取学生资助资金的,依法追究相应责任。申报使用学生资助资金的部门、单位及个人在资金申报、使用过程中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
第四章 附 则
第十条 学校成立学校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学生资助工作实行学校法人代表负责制,校长为组长,分管资助工作校领导为副组长,对学校学生资助工作负主要责任。组员由各职能部门负责人、各学院学生工作负责人组成。各单位应完善机构和人员配备,指定专人具体负责资助工作。
第十一条 各单位要结合实际,通过勤工助学、“三助”岗位、“绿色通道”、校内资助、社会资助等方式完善学生资助体系。学校应从学费收入中提取不少于5%的经费用于奖励和资助学生。提取的资助经费专项用于学费减免、勤工助学酬金、学校奖助学金、特殊困难补助、学生保险以及学生资助项目相关支出等。
第十二条 各单位要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以及省委、省政府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等决策部署,在分配相关资金时,结合实际向困难地区倾斜。
第十三条 各项学生资助政策涉及的申请、评审、发放、管理等工作按照《威尼斯569vip游戏下载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修订)》执行。
第十四条 各单位要根据本办法,结合实际制定实施办法,按职责负责解释。
第十五条 本办法从印发之日开始实施,由学生工作部负责解释,原《威尼斯569vip游戏下载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青黄院学发〔2023〕9 号)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