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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统计2024年春季学期 新增和停发助学金学生信息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4-08浏览量:1028

各学院

为顺利完成2024年春季学期奖助学金发放工作,现就统计新增和停发助学金学生情况有关事宜通知如下,各学院参照执行。

一、新增统计范围

1.利用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中“信息查询”模块的“重点保障人群信息查询”功能,比对核实本学期新增的特殊困难学生,尤其重点关注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各类特殊群体名单请见附件7)

2.各学院利用山东省特殊困难学生资助信息管理系统在线比对平台,自行比对核实本学期新增的特殊困难学生请根据实际情况新增助学金名单。

3.本学期因遭遇突然变故导致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特别注意前期统计的遭受地震灾害学生。

4.本学期新增的退役士兵(含退役复学学生)、上学期漏报的退役士兵(含退役复学学生)

二、停发统计范围

2023年秋季学期获得国家助学金的学生有以下情况之一者,均在停发范围之内:1.已办理退学或转学的学生;2.学生违法违纪受处分期间不含退役士兵)3.休学期间。

三、报送要求

1.此次统计信息是2024年春季学期助学金发放的重要依据,请各学院安排专人认真核查,确保学生信息准确无误。因学上报信息问题导致不能按期发放助学金,责任由学院承担

2.请各学院认真核实停发学生信息。

3.本次新增、停发学生情况统计的截止日期为:2024424日,请各学院准确摸排统计本学期新增、停发受助学生情况,填写《2024年春季学期停发受助学生情况统计不含退役士兵)(附件12024年春季学期新增助学金学生情况统计不含退役士兵)(附件2核实2023年秋季学期退役士兵助学金发放表(附件3),如有停发请在备注标注;新增2024年春季学期退役士兵助学金(含退役复学),请填写附件4、5、6,425日前将统计表纸质版电子版报送学生资助服务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