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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职责
发布时间:2024-08-16浏览量:233

党委教师工作部为学校党委职能部门,代表学校党委履行党管教师工作的职能。主要职责为:

发挥好作为学校党委教师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的统筹协调职能,落实委员会各项决策部署,建立高效的联动工作机制,就重要工作议题或突发工作问题提交委员会研究审议。

制定制度规范和工作规范。牵头制定教师思想政治和师德师风建设相关规章制度,推动制度体系建设。制定学校关于教师思想政治和师德师风建设工作规划等;统筹开展教师思想政治教育。加强教职工政治理论学习,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融入教师培训课程,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作为首要必修课,使广大教师学懂弄通、入脑入心。

统筹师德师风建设。常态化推进师德培育涵养,加强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教育,将师德规范纳入新教师岗前培训和在职教师全员培训必修内容;组织各类社会实践活动,引导教师深入了解党情、国情、省情、社情、民情。建立健全教师荣誉制度,选树表彰优秀教师,讲好师德故事,发挥优秀典型示范引领作用。

统筹组织教师节、教师入职、评先树优、教师荣休等重要节点活动,强化尊师教育、厚植师道文化。牵头实施师德考核评价,将教师思想政治素质教育和师德师风作为教师招聘引进、职称评审、岗位聘用、聘期考核、评优奖励、项目申报等的首要要求和第一标准。严格教师思想政治和师德考核,通过个人述职、民意调查、征求意见等方式,全面考查教师的思想政治素质、职业操守、从业行为和科研诚信;强化考核结果运用,考核不合格者年度考核评定为“不合格”,并按规定取消其在评奖评优、职务晋升、职称评定、岗位聘用、工资晋级、干部选任、申报人才计划、申报科研项目等方面的资格。

统筹师德违规惩处工作。按照职能分工对师德失范行为进行调查处理,督促处理决定落实。健全师德违规通报制度,加强案例分析和警示教育。教师出现师德失范问题,及时向省教育厅报送师德违规处理情况,并进行自查自纠与整改落实。

完成学校和上级单位安排的其他工作等。